在我們依法申請注冊商標之后,是可以在一定時間期限內享有專用權的,如果在期限到了之后還想繼續的話是需要辦理續展的,因此我們就需要對這一方面有一定的認識。那么下面知春路網小編為你整理了商標要到期了怎么續展的相關知識,歡迎閱讀,希望能幫到你。
1、申請人確定要申請商標續展的,就要提前到商標注冊大廳領取商標續展申請書,并按照規范要求來正確填寫《商標續展申請書》;
2、準備好首次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證》圖樣,復印件與原件都要準備好,原件備查,復印件一式五份上交;
3、按照類別要求,正確填寫《商標續展申請書》,因為考慮到商品的分類,在不同時代有不同的定義,所以原注冊時的商品分類,不一定適用于現在,所以一定要辨識清楚后,再開始填寫,以免商品分類填寫錯誤,續展申請被駁回。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商標局應當對續展注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一)商標變更和續展一般都在一個月到三個月左右。
(二)變更和續展可以一并辦理,時間也差不多。
(三)辦理快慢跟申請人所在地區有關,因為變更續展處的審查員按地區管轄。
(四)轉讓、續展、變更等成功后會發給核準轉讓證明、核準續展證明或通知書,變更合格通知書,不發新的商標注冊證,這些證明或通知書需要和原注冊證一起使用。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后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的12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商標局對商標續展注冊申請審查后,核發商標續展證明,不再另發商標注冊證,原商標注冊證與商標續展證明一起使用。
根據《商標法》第四十條: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我們注冊的商標是有一定的期限的,一般是10年,那在10年之后就要進行商標續展,商標續展的作用是什么?注冊商標具有一定的使用期,其使用期限自核準注冊之日起,有效期為十年,對于經過多年使用,已屆有效期的注冊商標,已經形成了一種無形資產,并為廣大公眾所熟知。其潛在的價值是巨大的。所以當注冊人認為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依法及時提出續展申請。根據商標法的規定,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提出續展申請。
值得一提得是,續展申請與商標的初始注冊申請的程序是不同的,續展申請的目的是通過申請使已經取得的商標專用權利繼續有效,而不是為了使新注冊的商標獲得專用權。因此法律將續展申請程序規定的也很簡單,所應當提交的材料為:申請續展的商標注冊證原件或復印件;與原注冊證商標圖形一致的商標圖樣6 份;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商標注冊人只要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六個月內提出申請,交納規定的費用,就可以依法獲準續展注冊。
注冊商標經過不斷的續展,使你的商標專用權成為你的一種“長久權”。續展的后果是將你的注冊商標轉換成一個永久的品牌,其蘊藏地商業價值是巨大的。因此商標的續展問題應當引起公民或法人、企業組織的足夠重視。如果錯過了在期滿前六個月內提出續展申請,法律還規定了救濟途徑,即商標注冊人尚不能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續展注冊申請,可給予其六個月的寬展期,即在有效期滿后六個月內,原商標注冊人仍然可以申請續展注冊。
如果商標注冊人錯過了六個月的寬展期,則商標局對該注冊商標予以注銷,而且自注銷之日起一年內,商標局對該商標相同或相似的商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紹多多少少也應該知道,要申請商標續展的,就要提前到商標注冊大廳領取商標續展申請書,并按照相關規定來進行操作的,這點大家要注意。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