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客體是什么?技術方案有什么要求?
實用新型專利通常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是其結合所提出的比較適用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產品應該是根據產業方法生產制造的,有確認形狀、構造且占有一定空間的實體。
產品的形狀通常是指產品所具備的、可以從外部觀察到的確認的空間形狀。無確認形狀的產品,例如氣態、液態、粉末狀、顆粒狀的物質或材料,其形狀無法作為實用新型專利產品的形狀特征。
例如:專利號為ZL2019214329934的我國實用新型專利公開了一種防污拼接地板,根據對木板本體的形狀的改善來實現相互之間的拼接功能。因而,根據對產品的形狀改變并得到有益效果的技術方案是可以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
產品的構造通常是指產品的每個組成成分的安排、組織和相互關系。產品的構造可以是機械構造,還可以是線路構造。機械構造通常是指構成產品的零部件的相對位置關系、聯接關系和必要性的機械配合關系等;線路構造通常是指構成產品的元器件之間的確認的聯接關系。
例如:專利號為ZL2020200419158的我國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了一種用作智能垃圾桶的自動換垃圾袋裝置,根據在垃圾桶內的伸縮管上設置單向閥,來營造桶內的負壓環境使垃圾袋在桶內展開。所述的具備特定機械構造的技術方案是可以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而且一般都能授權。
產品的技術方案通常是指對要處理的技術性問題所采取的運用自然規律的技術方式的集合。而且還需要在說明書中給出清晰、完整性的說明,以使所在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依照說明書記述的技術方案,處理其提出的技術性問題,并能產生預期的技術性效果。倘若申請文件的技術方案不滿足所述要求,很可能收到關于不滿足專利法第26條第3款規定的審查意見,倘若答復不好則該申請會被駁回。
例如:專利號為2019200323716的我國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了一種基于濕度觸發的能量自供應無線報警裝置,是為了處理現有技術性中報警裝置在特殊環境下的供電問題、減小無線報警裝置體積和延長無線報警器的使用壽命。但是未公開電極、如何產生較高電壓、以及供電量為多少導致審查員無法理解發出了關于不滿足專利法第26條第3款規定的審查意見。好在答復過程中根據結合現有技術性對以上問題做出了完整性的闡述,該申請最終才得到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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