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類型的專利收法律保護的年限有所不同,如果沒有法律繼續(xù)保護,改專利會被其他人使用,那么恢復專利權有的期限是多久?接下來將由知春路網(wǎng)小編為您介紹關于恢復專利權有的期限其相關方面的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應的問題。
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guī)定的期限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
除前款規(guī)定的情形外,當事人因其他正當理由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guī)定的期限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可以自收到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
《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條 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guī)定的期限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
當事人依照本條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規(guī)定請求恢復權利的,應當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說明理由,必要時附具有關證明文件,并辦理權利喪失前應當辦理的相應手續(xù);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請求恢復權利的,還應當繳納恢復權利請求費。
通常情況下,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收到專利權恢復的,應當自收到之日起。應在以下期限內結案:
(一)發(fā)明專利申請在四十五日內發(fā)出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并在一年內結案;
(二)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在兩個月內結案。
(一)準予恢復:對于恢復權利請求符合規(guī)定或經(jīng)補正符合規(guī)定,并消除了造成權利喪失的原因的,專利局做出“合格”的審查結論,準予恢復權利,并向辦理恢復手續(xù)的當事人發(fā)出恢復權利請求審批通知書。對于已公告過處分決定的,還應在專利公報上公告恢復權利的決。
(二)不予恢復:不予恢復的情形主要有超過規(guī)定期限申請恢復請求的或是材料不合規(guī)定從而被駁回的。
以上便是知春路網(wǎng)小編為您帶來關于恢復專利權有的期限的相關知識,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誤專利法指定期限的,自障礙消除之日起兩個月內可以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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