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創造出來一項發明之后是需要及時申請專利的,這樣才能避免被別人使用和侵權,不然是很容易出現問題的,因此我們就需要對這一方面有一定的認識和了解。那么下面知春路網小編為你整理了對方沒專利就不算侵權嗎的相關知識,歡迎閱讀,希望能幫到你。
分兩種情況:
在別人申請專利前就在生產該商品,并通過銷售等方式造成了公開,那么就可以保留相關證據來無效對方的專利;
在別人申請專利前就在生產該商品,但并沒有進行銷售等公開行為,那么按照專利法第69條的規定,不視為侵權,但只能在原有的規模范圍內繼續使用。
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專利侵權行為人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責任與刑事責任。
一行政責任
對專利侵權行為,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有權責令侵權行為人停止侵權行為、責令改正、罰款等,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還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
二民事責任
1、停止侵權 ,是指專利侵權行為人應當根據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的處理決定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立即停止正在實施的專利侵權行為。
2、賠償損失。
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專利權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確定;被侵權人所受到的損失或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可以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3、消除影響。
在侵權行為人實施侵權行為給專利產品在市場上的商譽造成損害時,侵權行為人就應當采用適當的方式承擔消除影響的法律責任,承認自己的侵權行為,以達到消除對專利產品造成的不良影響。
《民法典》第八百七十三條 被許可人未按照約定支付使用費的,應當補交使用費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不補交使用費或者支付違約金的,應當停止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秘密,交還技術資料,承擔違約責任;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秘密超越約定的范圍的,未經許可人同意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專利或者使用該技術秘密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承擔違約責任;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三刑事責任
依照專利法和刑法的規定,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應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專利權人要收集的證據,大致有如下幾個方面:
1、有關侵權者情況的證據
常言道,知己知彼,百戰百勝。因此,侵權者確切的名稱、地址、企業性質、注冊資金、人員數、經營范圍等情況,都是專利權人首先應了解的。了解這些情況對專利權人對付專利侵權應采取什么樣的策略是很重要的。
2、有關侵權事實的證據
構成專利侵權的前提是必須要有侵權行為。因此,證明侵權者確實實施了侵犯專利權的行為的證據在處理侵權過程中是至關重要的。這些方面的證據有侵權物品的實物、照片、產品目錄、銷售發票、購銷合同等。
3、有關損害賠償的證據
專利權人可以向侵權者要求損害賠償。要求損害賠償的金額可以是專利權人所受的損失。但專利權人要提供證據,證明因對方的侵權行為,自己專利產品的銷售量減少,或銷售價格降低,以及其他多付出的費用或少收入的費用等損失。
要求損害賠償的金額也可以是侵權者因侵權行為所得的利潤。專利權人要提供證據,證明侵權者的銷售量、銷售時間、銷售價格、銷售成本及銷售利潤等。以此為依據,計算侵權者所得的利潤。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紹多多少少也應該知道,對方沒專利是否算構成侵權是要分情況討論的,比如說在別人申請專利前就在生產該商品,并通過銷售等方式造成了公開就屬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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