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申請專利的人來書,最害怕的事情莫過于在申請的時候,被告知已經被申請了,那么對于申請專利的人來說,專利申請人地址有要求嗎?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知春路網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專利,是一個漢語詞語,意思有四種,第一種指專謀私利;第二種指壟斷某種生產或流通以掠取厚利;第三種指專注敏銳;第四種指一項發明創造的首創者所擁有的受保護的獨享權益,在實行專利保護制度的國家﹐一般訂有專利法。
申請人地址指的是申請人的地址(申請人是個人的,填身份證地址,是單位的,填單位注冊地址)聯系人地址沒有限定,只要能收到專利局發出的信件即可
沒有要求,但一定要注意:聯系人的地址是專利局給申請人的各種通知的郵寄地址,聯系人要注意查收并及時轉交申請人,否則不能及時回復或者辦理有關事項,一旦過了期限,就會對申請人造成不良后果。
專利申請人要具備以下條件:
1.非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其合法權利的繼承人
所謂合法繼承人,是指由于發明人去世,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專利申請權。
2.職務發明創造所屬的法人單位
對職務發明,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單位。
3.合法受讓人
非職務發明的發明人或者職務發明所屬單位自愿將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有償或無償地轉讓給予的人或單位。
4.共同申請人
共同申請人是指共同申請專利的個人與個人、個人與單位或者單位與單位。共同申請人中,如果事先有合同約定的,按合同約定的辦理。
5.外國人的專利申請資格
外國人包括外國公民和外國法人。為了促進國際經濟技術交流,引進國外先進科學技術,我國《專利法》采用國際通行原則,對外國人在中國申請專利做了如下規定。
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營業所的外國人,在我國申請專利,如果其所屬國同我國有雙邊協議或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按互惠和對等原則予以辦理。辦理申請應當委托中國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制定的專利辦理機構。
在中國有經常居所或營業機構的外國人,享有與中國單位和個人完全相同的待遇。
專利申請權的受讓人或者繼承人在提出專利申請時,應提交受讓或繼承的證明文件。中國單位或個人向外國人轉讓專利申請權的,必須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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