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商標的種類有馳名商標、普通商標還有平面商標等等種類,在選擇注冊商標的時候要清楚自己選擇注冊的商標是什么,以及清楚商標法所保護的范圍。那么關于我國注冊商標規定了哪些類型,接下來跟隨知春路網小編的腳步對相關問題展開討論,希望小編的答復可以給您一定的幫助,解開您的困惑。
1.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這是按照商標的使用對象不同所作的劃分,商品商標是表明商品來源的標志,而服務商標則是服務提供者標明其服務并與他人相區別的標志。在中國商標法中,1993年始對服務商標作出規定,意味著對商標使用對象的劃分更符合實際,確認了服務領域使用商標的必要性,當然也表明商標保護范圍的擴大,適應了現代經濟的需要。因此商標法規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生產、制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品商標注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提供的服務項目,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服務商標注冊。”這兩項法律規定表明,商品商標和服務商標的最大區別在于使用對象的不同。具體如何區別,則關鍵又在于如何界定服務一詞。比如,保險業、銀行業、旅游業、廣告業、運輸業、電信業、學校、醫院等皆屬服務領域,包括營利性的服務和非營利性的服務。什么樣的使用對象,應當使用商品商標或者服務商標,可以由管理部門做出劃分,但這兩種商標的本質特征是一致的,因而在法律上的一些規定是通用的,所以專門規定,商標法有關商品商標的規定,適用于服務商標。在本文中,有些內容只提到商品商標的規定,也并非是就將服務商標排除在外,而是兩者適用同一規定。
2.集體商標、證明商標。這是按照商標的使用目的不同所作的劃分,并且是在商標法第二次修改時方始列入。商標法所作的規定是:“本法所稱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注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志”;“本法所稱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志。”對于這兩種商標的使用目的,也就是其各自的特征,由法律加以確定,不容混淆,很明顯的一點就是集體商標只限該集體成員使用,非該集體的成員不得使用,而證明商標是注冊人自己不能使用,只能由符合一定條件的他人使用。
3.平面商標、立體商標。這是按照商標的構成形式不同而作出的劃分。在商標法第二次修改前,僅規定了平面商標,即由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構成,在視覺上均呈現于一個水平面上的商標,實際的注冊中也僅受理了視覺商標中的平面商標。對于立體商標,一些國際協定中列為可注冊商標,一些國家中也確認了立體商標。在我國,由于國內的需要和考慮了國際上的情況,因而第二次修改商標法時做出如下規定,即:“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可視性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按照這項規定,我國受理注冊的商標為視覺商標中的平面商標、立體商標,立體商標就是以三維標志申請注冊的商標。
4.普通商標、馳名商標。這是按照商標的知名度高低而作的劃分。普通商標與馳名商標都是相對而言的,馳名商標最早見于我國在1984年加入的《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具體內容列于該條約的第六條之二商標:馳名商標。世界貿易組織《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對馳名商標也做出了規定,并且比巴黎公約進了一步。其中規定,在確定一商標是否馳名時,各成員應考慮相關部門公眾對該商標的了解程度,包括在該成員中因促銷該商標而獲得的了解程度。在上述兩份文件中,雖然沒有對馳名商標做出明確統一的定義,但是馳名商標得到了確認。在我國商標法的第二次修改時,也對馳名商標做出了規定,使之成為我國法律上認可的、受到保護的一種商標,同時在商標法中還對認定馳名商標的基本標準做出了規定,即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1)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2)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3)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4)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5)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這些關于認定馳名商標的基本標準,將使馳名商標與其他的商標有所區別。
1、起訴: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商標民事糾紛的第一審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在較大城市確定1至2個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審商標民事糾紛案件,因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以及侵犯馳名商標特殊保護權利提起的民事訴訟,由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立案:法院經立案審查認為符合立案條件的,通知當事人七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
3、受理后法院于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十五日內進行答辯。
4、證據交換,這是很重要的一步,因為侵權人在知道權利人起訴后,就會存在消滅證據之心,所以權利人可以要求法院保全證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為制止侵權行為,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5、開庭審理,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不服裁定的,自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不服判決的,自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商標保護的作用在于使商標注冊人及商標使用權人的商標使用權受到法律的保護,告知他人不要使用與該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追究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份子的相關責任。
保證廣大的消費者能夠通過商標區分不同的商品或服務的提供者。同時,最大限度的維護消費者和企業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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