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3年底,四川省有效注冊馳名商標為228件。不過,新《商標法》明起正式實施后,“馳名商標”字樣將不得用于宣傳。
數據
截至2013年底,四川省有效注冊商標總量約22萬件其中馳名商標228件主要集中在成都 (94件)、德陽(18件)、瀘州(15件)、宜賓(15件)等地區。
“馳名商標”明起告別包裝
“雖然不能作為宣傳,但這是對企業的認可,在談合作項目時還是有幫助。”文君茶業吳曲總經理說。
授牌大會上,與吳曲懷著相似心情的人不少。因為今年5月1日起,按照新《商標法》規定:生產、經營者不得將“馳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
根據四川省工商統計,截至2013年底,四川省有效注冊商標總量約22萬件,其中馳名商標228件,主要集中在成都(94件)、德陽(18件)、瀘州(15件)、宜賓(15件)等地區。也就是說,明日后,四川省228件被認定為馳名商標的企業,不得再以“馳名商標”作為宣傳。
吳曲稱,文君茶業公司產品包裝印有“馳名商標”宣傳字樣的庫存,將盡可能在5月1日前銷售完畢。
四川省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對于白酒、藥品、化肥等商品保質期長、銷售周期長、流通環節復雜的馳名商標認定企業,5月1日后剩余包裝材料庫存量大,造成經濟損失相對多一些。
矯正異化
有商家用馳名商標誤導消費者
四川省工商局明確解釋,馳名商標制度的本意是在發生商標爭議時,對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提供特殊保護。馳名商標認定是對事實的確認,應僅對爭議案件有效。
但一些馳名商標所有人,將其商標被認定為馳名商標,宣傳為其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得到國家承認,誤導了消費者。為此新《商標法》明確了對馳名商標實行個案認定、被動保護的原則,對馳名商標使用的異化予以了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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